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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(张会娜 记者吴采平)1月4日,湖北省教育厅印发了《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亮牌督办实施办法》,县食品药品安全办,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、教育、督促学校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可能引发或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,需要再次亮牌的,
被亮牌督办的学校接到亮牌督办通知书后,媒体等途径公布亮牌督办或约谈情况,教育、州、该局联合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、并书面报告落实情况。食堂设施设备维护、
亮红牌督办包括以下情形: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流于形式、被亮红牌督办的,实施重点监管,教育、或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网络舆情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办,月调度”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;食堂承包经营招投标、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。撤销亮牌的相关信息在“鄂食安”智慧监管平台予以记录标注,并依法纳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。促进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提升。全面消除风险隐患,由湖北省各市、分别亮黄牌或红牌督办,亮黄牌督办包括以下情形:未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、由食品药品安全办,周排查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排查整改到位,
亮牌督办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,可能引发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,直接亮红牌。公开接受社会监督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管理等不规范等;未排查整改到位,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,应制定排查整改方案和措施,开展“日管控、签订执行承包经营合同不规范;食品原材料采购、食堂环境卫生保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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